各会员单位:
根据《2026年昆明市民办教育协会会员单位行业自律诚信办学信用评价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为推进信用评价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持有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且2025年度年检合格的会员单位(幼儿园、中小学、培训学校)。
二、组织领导
成立信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协会秘书处,负责统筹协调信用评价相关工作。
组 长:杨朝晖 昆明市民办教育协会 会长
副组长:资玉国 昆明市民办教育协会 首席专家
组 员:教育领域专家、银龄教师、各专委会负责人等
三、评价流程
(一)申报(9月23日至10月19日)
申报单位对照所属办学层次信用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进行资料整理、建档,开展自评工作,并将信用评价指标体系自评表扫描件、申报书及其附件发送至协会邮箱。
(二)初评(10月19日至10月26日)
协会对申报材料及学校办学信用情况进行初步评审。
(三)复评(10月27日至11月7日)
信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审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实地、材料等综合评审,评审专家合议后形成初步结果。
(四)终评(11月14日前)
信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对初步结果进行审议,经协会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并征求申报单位属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布信用评价等级结果,并颁发证书。
四、相关要求
1.请申报单位于10月19日前将信用评价指标体系自评表扫描件、申报书及其附件发送至协会邮箱:kmmbjyxh@126.com。
2.昆明市民办教育协会所有会员单位应积极参加信用评价申报、培训等工作。
3.协会根据申报情况组织培训,解读《2026年昆明市民办教育协会会员单位行业自律诚信办学信用评价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昆明市民办教育协会会员单位行业自律诚信办学信用评价指标体系》。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子敏
联系电话:0871-65157495 13669701597
附件:1.2026年昆明市民办教育协会会员单位行业自律诚信办学信用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2.昆明市民办教育协会会员单位行业自律诚信办学信用评价申报书
3.昆明市民办教育协会会员单位行业自律诚信办学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幼儿园)
4.昆明市民办教育协会会员单位行业自律诚信办学信用评价指标体系(中小学)
5.昆明市民办教育协会会员单位行业自律诚信办学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培训学校)
昆明市民办教育协会
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