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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昆明市民办幼儿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培训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25 分类: 协会资讯 点击数:31

把握幼教新航向 破解难题促发展

——关于举办昆明市民办幼儿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培训活动的通知

各民办幼儿园:

2024年11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以下简称《学前教育法》)经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于2025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部法律的出台是我国学前教育领域的重大里程碑,对推动民办幼儿园健康、规范、可持续发展具有深远意义。为深入学习贯彻《学前教育法》,推动昆明市民办幼儿园主动适应政策新规、破解发展难题、实现转型升级。经研究决定,举办昆明市民办幼儿园学习《学前教育法》专题培训活动。邀请省、市学前教育知名专家、一线经验丰富的幼教工作者开展实务性的培训。同时,由昆明市民办教育协会牵头组织云南省及昆明市学前教育知名专家、一线教师历经两年多时间研究、录制的《聚焦内涵建设赋能园所发展》——幼儿园管理及保教工作线上系列课程也将正式发布。现将培训活动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5年7月14日(星期一)9:30—17:20

二、活动地点

昆明市五华区青少年宫报告厅(五华区东风西路195号)

三、组织单位

昆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昆明市民办教育服务中心

昆明市民办教育协会

四、活动内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解读

(二)民办幼儿园生存与发展策略

1.“生源断崖下,3招逆袭:精细化管理+社区托幼改造+特色课程溢价实战”。

2.围绕“民办幼儿园生存与发展策略”专题现场答疑,破解发展难题。

(三)发布《聚焦内涵建设赋能园所发展》——幼儿园管理及保教工作线上系列课程

五、参会人员

1.昆明市民办幼儿园举办者或园长,每家单位限1人参加;

2.昆明市民办教育协会会员单位幼儿园举办者或园长、学前教育专委会负责人及成员;

3.邀请昆明市教育体育局分管领导、民办教育处负责人,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民办教育分管领导及民办教育工作负责人;

4.邀请昆明市民办教育协会首席专家、学前教育专家库专家。

六、报名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6月25日—7月10日,请参会单位在7月10日17:00点前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报名回执,逾期不再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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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

3.联系人:王子敏,联系电话:0871-67466326 13669701597。

关于举办昆明市民办幼儿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培训活动的通知.pdf

1.昆明市民办幼儿园培训活动流程.pdf

2.《聚焦内涵建设 赋能园所发展》——幼儿园管理及保教工作线上系列课程简介.pdf

昆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昆明市民办教育服务中心

昆明市民办教育协会

2025年6月25日